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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连发两起烟花爆竹事故 13名责任人被追责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伟锋 编辑:刘飞越 2014-12-24 09:2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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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23日讯(记者 李伟锋)今天召开的全省烟花爆竹“打非”清剿紧急视频会上,省安委办向全省通报了最近在邵阳市发生的两起烟花爆竹事故情况,已有13名相关责任人被追责。

  这两起事故分别是,12月18日11时许,邵阳市武冈市晏田乡焦林村4组发生一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引发的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据初步调查,系武冈市安乐乡村民熊国生夫妇临时租用晏田乡焦林村4组村民周维国房屋,雇佣周边村民非法从事爆竹生产,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12月20日10时许,邵阳市双清区石桥乡马安村的一个曾被取缔的烟花经营部2楼(居家并储存烟花爆竹)发生爆炸,造成一家5人死亡(其中两个小孩)。据初步调查,事故系刘某(已在事故中死亡)擅自在居民楼内改装非法购买来的礼花弹过程中发生爆炸。

  上述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均迅速组织救援,目前事故调查仍在进行。邵阳市委、市政府责成武冈市和双清区分别对上述两起事故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武冈市对晏田乡主持党政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胡建飞、分管“打非治违”的副乡长夏群芳、派出所所长杨彬给予免职处理。并责成该乡党委对安监站负责人刘师辉、蕉林村党支部书记周平凡和村委会主任周建军和联系该村的党政领导予以免职处理。

  双清区对石桥乡党委书记刘智杰,副书记、主持乡政府全面工作的龙行海先期免职;对石桥乡分管安全生产副乡长张帆、区安监局分管烟花爆竹的副局长李腾飞、烟花爆竹股股长张邵兵先行免职处理,同时责成石桥乡党委对安监站站长陶益良予以免职处理。邵阳市公安局双清分局党委研究决定免去石桥乡派出所所长李春发职务。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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