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月5日讯(记者 刘银艳 通讯员 叶飞艳)对于我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来说,不用再每个月开出数以万计的纸质收款收据;对于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经办人员来说,也不需要再每个月数趟往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拿取收款收据,这种改变,已从我省1月1日正式启用“湖南省社会保险基金收款收据(电子收据)”(简称社保基金电子收据)开始。
记者今天从省人社厅了解到,为满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需要,进一步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四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启用湖南省社会保险基金收款收据(电子收据)的通知》,社保基金电子收据适用于参保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社会保险基金。
据介绍,社保基金电子收据是指我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收取社会保险基金时,向参保单位开具的以电子方式存储的收付凭证。社保基金电子收据仅设一联电子版收据联,采用电子信息防伪,以电子形态存储保存,可用白纸打印。电子收据号码由省财政厅根据省人社厅发送的信息进行自动分配。
社保基金电子收据纳入其他财政票据管理,无须核销和年检。参保单位可在“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打印社保基金电子收据,其与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及银行缴款回单三者一并作为报账依据。社保基金电子收据生成后,税务、审计等有关部门可登录“湖南非税收入网”或“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查验社保基金电子收据相关信息。
社保基金电子收据启用后,“湖南省社会保险基金收款收据”电脑票和手工票仍可继续使用。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刘银艳
编辑:高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