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低温雨雪、风雹、洪涝、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接连袭湘,全省1598.4万人次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达211.4亿元。面对严重灾情,省减灾委、省民政厅共争取启动国家救灾应急四级响应3次,启动省救灾应急二级响应1次、三级响应3次、四级响应2次,派出30余个工作组深入灾区查灾核灾,调拨救灾棉被34000床、救灾帐篷1200顶,下拨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3.11亿元,累计转移安置受灾群众79.3万人,救助受灾群众420万人次。
为进一步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期间生活救助工作,省民政厅要求各地按照《湖南省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经过本人申请(或小组提名)、村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民政审批的程序核准救助对象,把住关键环节,制作需救助人口台账,确保每一位受灾困难群众得到有效救助。民政干部要深入村组(社区)和困难群众家中送温暖,摸清底数,实施分类重点救助,按照受灾人员困难类型、救助需求种类和数量、需救助时段,进行分类排队,突出救助重点,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低保户、散居五保户、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陈勇
编辑:李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