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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公务员考试内容将分类设置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彭可心 编辑:邓瑶 2015-01-10 09: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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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9日讯 今日三湘都市报记者从湖南省人社厅获悉,根据刚刚下发的《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公务员录用考试原则上每年统一组织一次,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而考试内容则须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办法》强调,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以下程序:编制录用计划、制定考试录用实施方案、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或备案。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不过,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特殊职位包括涉及国家安全、机要保密等不宜公开招考的职位、专业特殊难以形成竞争的职位。招录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可以根据相关政策适当降低进入门槛。

  招考公告一经发布,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招录机关不得对公告内容自行变动。实在有内容需要变动的,必须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说明变动的理由和依据,并予以公告。

  长沙市公务员局考录处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公务员所有职位都用同一套试卷,实际上,对不同岗位的公务员,知识储备和能力要求也应有所区别,考试内容的分设,就是要让公务员考试更具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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