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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纪委“以案释纪”通报市科技局贪腐案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黎欣刚 编辑:邓瑶 2015-01-14 09: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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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讯(记者 黎欣刚 通讯员 甘艳)去年以来,市纪委建立了违纪案件公开通报和“以案释纪”长效机制。继近期召开市城乡规划系统“以案释纪”会之后,昨日又召开“以案释纪”专题会议,对市科技局原发展计划处处长范建凯违纪案进行通报和剖析。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案情:手握科技项目立项权收受贿赂

  市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邓和平对市科技局原发展计划处处长范建凯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通报、剖析。“2014年7月,我委收到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处处长范建凯涉嫌违纪问题的线索。8月6日,经市纪委常委会批准,对范建凯立案调查并使用‘两规’措施。经查,范建凯涉嫌受贿犯罪,于9月4日对范建凯解除‘两规’措施,移送检察机关。目前,该案已由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邓和平介绍。

  2011年至2014年,范建凯在担任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共计数十万元。“他从接受农家乐的吃请,接受服务对象的农副土特产、香烟、酒和茶叶,再到收受红包或购物卡,到最后干脆利用手中的权力和资源与‘科技中介’达成‘利益同盟’,拿国家的科技资金当‘唐僧肉’,赤裸裸地按15%的比例拿回扣,多次收受现金贿赂达数十万元。”

  事发后,范建凯在忏悔书中写到:“我因为没能提拔到副局长的岗位上,就开始多了牢骚,少了忍让,多了圆滑,少了坚持,多了消极,少了主动,多了随流,少了自律,滋生了‘不如得点实惠’的腐败念头,以致最终深陷腐败泥潭。”

  启示: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范建凯案留给了党员领导干部很多深刻的教训和启示。

  “在诱惑面前要坚定信念。在价值观上要找准方向。在得失中要找到平衡。如果铤而走险、违纪违法,将失去的不仅是党籍、公职,还有可能是人身自由、家庭温暖、生活保障。”

  “党组要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大旗。对于一个每年掌管着3个多亿资金的市科技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重大,要严格执行各项规定,确保责任上肩,措施落地。”

  “纪检监察机构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做到有为有威。要敢于监督,更要善于监督,通过监督,通过抓早抓小来挽救干部、教育干部。各处室要严格科技项目资金管理,依法依规用权。”在昨日的会上,市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

  警示:任何藐视党纪国法的行为都是危险的

  “范建凯案的发生,暴露出市科技局制度执行不力、对干部的教育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市科技局系统和全市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防止重蹈覆辙。”李军要求,市科技局党组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真正把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科技局纪检组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全面掌握党员干部的心理动向,加强日常监督;纪检监察干部要一身正气,不怕得罪人,对腐败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避免小问题酿成大贪腐;要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让每位党员领导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理想信念,珍惜岗位、珍惜美好生活;要从细节入手查找制度漏洞,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立行立改。

  “任何藐视党纪国法的行为都是危险的。”李军指出,党员领导干部要守住廉洁从政的底线。严守党纪国法,常怀敬畏之心。强化自律意识,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表态:建立科技项目绩效终身问责制

  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胡石明表示,范建凯案反映科技系统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意识不够强,还存在重业务、轻党务的现象,制度建设还有不完善的地方,监管还有漏洞。市科技局将全面总结经验教训,堵住制度漏洞,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杜绝悲剧重演。

  “今年,还要建立科技计划项目档案,建立项目绩效终身问责制度。”胡石明表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自己将身先士卒,带领全体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努力做到在理论上清醒,在政治上坚定,在经济上清白,在生活上简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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