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4日讯 男子进店铺盗窃,被店员发现后不但没停止,反而将店员头部打伤,由此转变成抢劫。今天上午,记者从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男子彭某(有盗窃前科)因涉嫌抢劫罪被批捕。
2014年12月28日凌晨,彭某携带老虎钳来到衡阳市蒸湘区红湘北路某蛋糕店,从玻璃大门门缝内钻入店内,盗走数百元收银款和手机。当他准备再偷些面包时,被蛋糕店员工发现。
面对检察官的讯问,彭某非但没有意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反而责备店主未将门锁好,对他盗窃一事也有责任。对于为何打伤店员,彭某辩解说,“他抓我,这是不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
■记者 王智芳 实习生 莫茜
通讯员 刘敏玲 吴国益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王智芳
编辑:邓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