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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2014年共立案1.02万件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乔伊蕾 编辑:高芹 2015-01-15 09: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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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执纪问责一线力量增强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2014年共立案1.02万件1.09万人

  湖南日报1月14日讯(通讯员 邹太平 记者 乔伊蕾)记者昨天从省纪委获悉,经过纪检监察系统内设机构调整后,全省14个市州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机构占比达66.4%,纪检监察室增加比例达143.75%,监督执纪问责一线力量进一步增强。

  在2014年初中央纪委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之际,省纪委派出调研组深入了解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的实际情况,形成详细调研报告,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的调整奠定了基础。各市州参照中央纪委内设机构的职责,对委局机关内设机构的职责逐一进行梳理和界定,进一步规范职责分工,防止职能交叉、减少工作重叠,大力精简了议事协调机构,将不属于纪检监察的工作交给主责部门,该由纪委承担的工作都有具体部门负责,并合理配置力量,把更多的人员和力量调配到党风廉政建设主业上来。调整后,全省14个市州纪检监察机关共设置内设机构223个,其中执纪监督机构148个,占内设机构总数66.4%;纪检监察室78个,增加比例为143.75%。

  在此基础上,加强对干部的业务素质培养,着力打造反腐尖刀。省纪委举办市州纪委查办案件工作专题培训班,对全省新调整到执纪监督问责岗位的干部,在案件检查程序与方法、大要案突破及纪检监察办案工作新趋势、调查取证等方面开展了一次立体式专题培训。衡阳市纪委全面启动“铸剑工程”,由砺剑、试剑、亮剑、护剑四部分组成,通过学习培训、练兵比武、查办大案、监督激励等举措打造“反腐铁军”。郴州开展纪委书记“双述一评”(述职、述廉、接受评议)试点工作,促使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回归主业、落实监督主责。

  通过深化纪检体制改革,解决了反腐败工作责任不清、机构职能分散、案件查办不力等问题。2014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02万件1.09万人,同比增长39.4%,其中地厅级干部28人、县处级干部447人。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乔伊蕾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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