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标准
个体经营,单个项目不超过3万元
立足派驻地开展创业的,单个项目不超5万元
团队创办企业,控制在20万元内
创业园及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不超过20万元
长沙晚报讯(记者 朱敏)正在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注意了。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2014年度长沙市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申报工作正式开始,创业大学生最高可获2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
专项扶持资金主要用于长沙市辖区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长沙市行政区内普通高校毕业两年以内(2013年6月<含>以后毕业)的本专科生或在读期间的研究生和长沙市外普通高校毕业两年以内(2013年6月<含>以后毕业),并已派遣回长的长沙籍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研究生的创业活动的扶持。
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使用范围包括:一是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给予创业项目资金扶持;二是对城镇零就业家庭、低保户家庭、残疾人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及到基层担任大学生村官和选调生立足派驻地开展创业的给予重点扶持,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节能降耗、出口创汇和劳动密集型的创业项目给予优先支持;三是对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及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给予资金扶持。
各区、县(市)人社局负责辖区内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的组织申报及初审工作,并于2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上报市人社局。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及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则于2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直接上报市人社局。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朱敏
编辑: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