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月29日讯(记者 白培生 通讯员 何良元 廖小元)郴州市财政局近日对市直单位结余资金进行清理,收回57家单位结余资金共3296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清理结余资金,是该市贯彻落实好新《预算法》的举措之一。
新修订的《预算法》今年1月1日实施后,郴州市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请来省财政厅税政法规处负责人,给各市直单位“一把手”讲解相关知识,并对贯彻落实新法进行部署。市财政局邀请专家学者,对全市财政干部分批轮训。
为将新法落到实处,郴州市对“躺在”市直单位账户上“睡觉”的财政资金进行了清理,并首次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同时,制定出台了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根据上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及时调整了2015年度预算安排。重新修订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农业、科技、文化、旅游、工业、现代服务业等6项产业引导资金,全部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白培生
编辑:高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