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6日讯 政府投资项目中,如发现有人围标串标,请大家举报,查实后将给予举报人奖励。长沙市政府门户网6日公布了《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行为的实施意见》。意见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意见表示,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在规定资质等级、工程业绩等条件时不得设置不合理要求排斥潜在投标人。2015年,进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工程施工项目全面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同时,投标保证金实行集中统一专户管理。
据了解,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投标人书面承诺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对投标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和真实性予以承诺,并保证中标后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同时,市公管办牵头建立统一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记录公告制度。有关部门查处的违法违纪和获奖等情况将在统一平台公示。
投标企业被认定有围标串标行为,投标企业资质、业绩等信息弄虚作假的,相关单位在1-3年内不得接受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对代理机构和有关单位串通违规操作或由于管理不善、组织不力导致围标串标,相关单位在1-3年内不得委托其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相关业务;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投标人或其他知情人发现围标串标行为可向有关监督部门举报,问题查证属实的将给予奖励。
■记者 曾力力 王茜 实习生 张雅鸿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曾力力 王茜 张雅鸿
编辑:申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