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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城管为啥没收鞭炮 回应:无许可证不能存售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刘军 编辑:王娉娉 2015-02-08 10: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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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画/余宁山

  长沙晚报讯(记者 刘军)昨日,长沙一市民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称3日下午4时10分左右,芙蓉区东岸街道城管队没收了自己存在仓库的鞭炮。但是,附近还有几家超市也在经营鞭炮,执法人员并没有去没收,他觉得这样的执法不合理。他还提出,如果不允许销售鞭炮,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贴出通知,这样经营户就不会进货,避免损失。昨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市民讲述 执法人员执法时没有出示证件

  昨日,记者找到投诉的市民。据他介绍,他的鞭炮是放在仓库里的,并没有摆在门面上销售。执法人员上门执法之前,曾经派人上门购买过鞭炮,并以此为证,没收了他藏在仓库里的鞭炮。他说,执法人员来时,开着一辆城管执法车,有的穿着城管制服,有的没有。并且,在执法的过程中,没有开具收没单据,也没有出示证件。

  他还称,就在他所在的小区,锦和超市、芙蓉兴盛超市、联合一百超市都在销售鞭炮,但执法人员并没有对这些超市进行执法。

  记者暗访 部分超市及小门店确实在经营花炮

  投诉人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昨日,记者假扮顾客来到望龙小区一家小超市,在超市里逛了一圈,发现货架上并没有烟花爆竹。随后,记者称家里有喜事,想买几挂鞭炮与几盒礼花。店主称,礼花没有但有鞭炮。只是,鞭炮没有放在货架上,而在仓库内。随后,他叫店内另一名工作人员去拿货。但看到记者在用手机摄影,他又赶快改口,称店内不经营鞭炮。

  随后,记者又在人民路沿线5家小超市与南杂店进行了暗访,有两家确实在经营花炮。

  街道回应 一月前已通知商户,取证后联合执法

  随后,记者将情况反映到芙蓉区东岸街道安全生产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刘阳表示,目前,芙蓉区只有9家门店取得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早在1月8日,该办公室就专门针对辖区商户发出了《通知》,提醒没有取得许可证的经营户不得经营烟花爆竹。说完,他还拿出了一张《通知》给记者看。

  刘阳说,在投诉人所举报的3家超市中,锦和超市与联合一百超市都没有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其中,锦和超市在4日被电视媒体曝光,他们也组织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执法。东岸街道负责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赵惠敏说,在证据充分的前提下,2日与3日,东岸街道组织安监、城管等部门对非法销售烟花鞭炮的超市与门店进行了一次联合集中执法,收缴了一批烟花鞭炮,并当场依法开具了收没单据,收没的烟花爆竹将移交公安部门进行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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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烟花爆竹须取得许可证

  刘阳介绍,随着春节的日益临近,烟花爆竹销售逐渐走俏。但是,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国家对生产、经营、运输实行许可制度,任何门店或超市,如果没有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都不能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对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执法部门将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广大市民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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