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2月9日讯(记者 柳德新 通讯员 王琳)我省从今年起,将加快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力争到“十三五”末基本解决城市防洪安全问题。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加快县级以上城市防洪工程和一般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的通知》(简称“《通知》”),对此进行部署。
我省县级以上城市防洪能力薄弱,大量城市未形成完整防洪封闭圈,目前,全省有防洪任务的14个市级城市和89个县级城市中,达标堤段仅占防洪堤总长的27.5%,形成防洪封闭圈的仅占18%。每年汛期,都有一些城市进水受淹。
《通知》要求,各地应全面加快城市堤防建设,确保“一年初见成效、三年大见成效、五年基本完成”。3年内重点完成受洪水影响人口多、保护经济总量大、投资效益好的县级以上城市防洪工程建设,使县级城市重点保护区的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市级城市重点保护区的防洪标准达到50至100年一遇。力争到“十三五”末,基本解决城市防洪安全问题。2015年底前,完成国家规划内未完成的4036座一般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任务。
《通知》强调,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拓宽筹资融资渠道。各级政府要压缩行政性支出,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加大对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投入,将城市防洪工程作为财政支持重点,政府债券、土地出让金、水利建设基金优先用于城市防洪工程和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建设。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通过河道砂石开采权招标、工程冠名等方式,筹集城市防洪建设资金,增加工程建设投入。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柳德新 王琳
编辑: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