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2月10日讯(记者 胡信松)如何趋利避害,推动民间金融向阳光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问题。今天,湖南省民间金融行业自律联盟举行座谈会,与会专家学者认为,应当规范、引导民间金融在阳光和法律轨道内运行。
民间金融对于缓解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有一定积极作用,但目前规范民间融资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还不健全,我省民间融资活动虽然总体风险可控,也还存在一定风险隐患。
去年4月,我国首个省级民间金融行业自律联盟——湖南省民间金融行业自律联盟成立,并发布了自律联盟公约,加入公约的企业承诺,将在自律联盟的指导下履行公约,严格自律,坚决抵制非法集资、非法吸储,努力促进民间金融行业走阳光化、规范化、法治化发展道路。
湖南省民间投融资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湖南商学院法学院院长杨峥嵘认为,民间金融是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融资困局的有益探索,但其风险隐患也不容忽视,应当规范、引导民间金融在阳光和法律轨道内运行,促进行业自律健康发展。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胡信松
编辑: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