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月13日,省政协召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暨党建工作述职会议。省政协主席陈求发指出,要坚持党要管党,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会议由省政协副主席武吉海主持。省政协副主席王晓琴、张大方、欧阳斌、葛洪元和秘书长袁新华出席。省纪委副书记李宗文到会指导。
会上,王晓琴作了省政协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办公厅、研究室总支部书记,8个专门委员会直属支部书记作党建工作述职;对“8+2”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了测评。
2014年7月,省政协机关党委换届,实现了机关党组(党委)下辖机关纪检组(纪委)的工作新模式。省政协党组书记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议事,推行“一把手”末尾表态制。党组书记陈求发多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进行布置和指导,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为明责定责,省政协成立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13—2017年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规划》,制定了《2014年落实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分工意见》,将全年工作内容分解并逐项落实到各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搞好宣传教育,加大检查执纪力度,注重制度建设,机关作风有了明显改进,全体干部职工守纪律、守规矩的意识明显增强,干事创业的精神明显增强,有效促进了各项履职工作的开展。
“要层层落实‘一岗双责’,把抓基层党建作为提高执行力的基础工程,构建完善‘书记抓、抓书记’的基础党建主体责任体系。”省政协机关党组书记、秘书长、办公厅党总支书记袁新华在述职时表示。
“研究室总支重视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行动上的自觉,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的党员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坚定性和自觉性。”省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研究室主任、研究室党总支书记吴志宪介绍。
提案委直属支部书记王剑平坦言,“我深刻感受到,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是密不可分的,抓好作风建设的目的就是为了促进部门工作。”
“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没有止境,永远在路上。”经科委直属支部书记陈永芳认为,加强学习是对每个党员干部的终生要求。
“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等重要,同样是主心骨。”人资环委直属支部书记胡伟林说,党风廉政建设要保持高度警惕,防微杜渐。
“要勤政必先廉政,以廉政促进勤政,这是我们加强支部建设的一个基本理念。”文教卫体委直属支部书记毛学军介绍。
社法委直属支部书记袁海平说,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社法委党支部采取促学和督学两种措施把大家的学习引向深入。
“把加强学习作为支部建设的主要手段,把忠实履职作为支部建设的最终目的,倡导踏实干事、锐意进取的良好风气。”民宗委直属支部书记李壮丽说。
文史学习委直属支部书记张智军介绍,通过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
港澳台侨和外事委直属支部副书记李国雄表示,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内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遵守,不越雷池。
陈求发指出,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增强做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深入整改,坚决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攻坚战、持久战。
“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的性质决定的,是党章赋予的法定职责。党组和党委要自觉从政治高度,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的深刻内涵,深刻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陈求发强调,各级党组织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主动履责、积极负责、敢于担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本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充分发挥好“一把手”的示范带头作用。同时,要层层分解责任,层层签字背书,传导压力,形成合力,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要加强纪律建设,推进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化常态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通过严肃的组织生活,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净化环境、增进团结,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来源:湘声报
作者:姚依农
编辑:申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