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15日讯 13日,邵东县人民检察院内,召开了一场特别的检务公开会议。
23天前,邵东县廉桥镇界田村。因自家非法占地建房受到村民制止,一名六旬老人与阻工村民发生推搡。结果老人倒地,椎体压缩性骨折,法医鉴定结果是轻伤一级。事后,廉桥镇派出所以致人轻伤为由,将纠纷事件中的村民刘刚辉刑拘。这场检务公开评议会,讨论的就是此案是否构成刑案的问题。
“从刑拘到不予批捕”
为了保证案件评议的公正性,邵阳县公开选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民主监督员、新闻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担任检务公开评议员。
评议会开始前,来自该院批捕科的检察官为评议员们播放了一段案发当时的视频监控录像。录像显示:冲突发生前,老人从砖堆中拾起一把铁锤冲向阻工村民刘刚辉,但途中铁锤已被其大女儿夺下。随后,老人徒手去撕扯刘刚辉的衣领,刘刚辉往后闪躲。老人的小女儿也随后加入拉扯推搡中,结果绊到地上的杂物后倒地。老人在绊到女儿后,俯身倒下。
“整段视频清晰地显示,嫌疑人没有使用暴力。”主持评议会的邵东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连喜表示。他随后出示的法医鉴定结果显示,老人患有骨质疏松症和腰椎间盘突出,且骨折处有陈旧性骨折的迹象。“轻伤的法医鉴定结果并没有考虑到伤病处理关系的原则问题,我们建议重新进行鉴定。”
在检方展示了一系列的视频与鉴定资料、通报案情后,多名人民监督员开始就法理问题提问并得到答复。最后,人民监督员各自填写下不记名的评议结果。这些评议结果一致认为“不应对嫌疑人刘刚辉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检察机关在当天下午做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刘刚辉随后被公安机关释放。
“让双方心服口服”
办案人员向记者介绍,“案件发生后,公安部门以轻伤涉嫌刑事犯罪将嫌疑人移送检方报捕。但实际上,通过人民监督员的审议,这样的案件并未达到批捕的标准。如果贸然批捕,非但有违司法公正,更容易在当事人之间埋下仇恨的种子,酿成祸端。”
“通过检务公开,邀请人民监督员到办案现场评议,让案件在阳光下得到公正处理。让当事人双方都能心服口服,做到真正的案结事了。这项制度大大开拓了我们的检务工作视野。”邵东县人民检察院的办案人员表示。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龚化
编辑:刘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