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记者 李秉钧 通讯员 何光红 潇风
“把它交到森林公安,我就可以放心南下了。要不是要外出打工,我们还真舍不得这家伙哩!”2月26日,开车南下的嘉禾县坦坪镇西车村村民陈国军夫妇,特意来到县林业局森保站,和一只颇有灵性的鹰隼“话别”。
“今年正月初一,一只不知名的‘大鸟’飞入我家来‘拜年’,之后便一直居住在家里的阳台上,不肯离去。”陈国军说,有鸟来光临,他们觉得是喜事,于是每天都要切些牛肉喂这位“不速之客”。
因为认不出是什么鸟类,陈国军则上网进行查询和对比,得知这只“大鸟”疑似“苍鹰”。“有人出高价要收购它,我断然拒绝。”陈国军说,“要不是我们要到广东去创业,我会一直供养它。”
为了给“苍鹰”寻找一个好的去处,陈国军到处打听,后来联系上县林业局。直到县林业局森保站和森林公安的工作人员到了他家,才不得不割爱把它交给野生动物保护部门。
这只“苍鹰”体型中等,羽毛丰满,眼睛有神,仪态雄伟。经县林业局森保站工作人员确认:这是一只鹰隼,是为了一饱“口福”而来。它视力极好,飞翔能力强,动物学上称为猛禽食肉类,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严禁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及饲养。
目前,这只鹰隼由嘉禾县林业局森保站暂时“收养”,待它恢复状态后将予以放生,回归大自然。该县林业局森保站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随着嘉禾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当地的生态环境日益改善,鹰隼的数量持续增多。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秉钧
编辑: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