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2月26日讯(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 曾妍 李革文)最近,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唐某被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民警成功抓获。芙蓉区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首战告捷。
2011年8月,唐某向李强出具欠条,确认欠李强16万元,并承诺于同年9月、12月分两次还清。之后,唐某仅还款6万元,余款拒不归还。2013年12月,李强向芙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于2014年3月作出判决,判令唐某偿付李强借款本金10万元,并偿付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唐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李强于2014年8月申请强制执行。唐某系某杂志社董事,名下有一台沃尔沃小车,具有执行能力。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通知其到法院谈话,敦促其立即履行债务,但唐某一直拒绝履行还款义务,芙蓉区法院遂将其移送芙蓉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
今年2月,芙蓉区委政法委牵头成立了芙蓉区法院、芙蓉区检察院、芙蓉区公安分局为成员单位的“全区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法院直接移送公安进行查控,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侦查。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何淼玲
编辑: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