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7日电(记者徐庆松)安监总局27日发布消息称,今年春节期间,浙江、湖南两省在烟花爆竹经营环节先后发生爆炸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4人受伤。
2月19日(正月初一)16时许,浙江省金华永康市象珠镇清渭街文雄烟花爆竹零售点发生爆炸并引起火灾,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该起事故暴露出业主安全意识淡薄,违规在零售点试放,引燃店内外存放的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存放的产品超许可限量,并违规将部分产品堆放在店外空地上;零售点“下店上宅”不符合许可安全要求,导致居民楼内人员受伤。
2月25日(正月初七)9时许,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恒兴烟花爆竹批发公司仓库,工人在装卸烟花爆竹时发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现场发现该批发企业仓库非法储存“鱼雷”(用于炸鱼的爆炸物品)等违禁物品和禁止内销的摩擦型产品。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调查。
当前至元宵节期间仍是烟花爆竹经营、燃放集中时段,为了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安监总局要求各地区安全监管部门立即对烟花爆竹零售点开展一次安全排查;组织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规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经营行为。
来源:新华网
作者:徐庆松
编辑:何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