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2月28日讯(陈新 陈谱)今天,长沙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对无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实施交通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下称《通告》),从3月1日起,对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和未按规定张贴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进行限行,限行区域为五一大道自湘江橘子洲大桥桥东至车站中路路段。
根据《通告》,对无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违反规定进入限行区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此次对无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实施分阶段交通限制通行,长沙交警部门将根据《通告》,在限行区域周边的路口设立黄标车限行标志来提示驾驶员;至于前期采取劝导还是处罚方式,该工作人员表示,将根据《通告》开会研究。
长沙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主任刘劲介绍,目前长沙机动车保有量突破180万辆,截至2月28日,发放黄标车标志车辆有2.4万辆,长沙市已在9区(县、市)设置了包括19个检测站、10个政务大厅、8个4S店及中心综合核发点等多个标志核发窗口,为方便市民领取环保标志,大型企事业单位、社区、团体等也可与长沙市机动车尾气污染监控中心联系,采取电话预约、上门办理的方式领取。联系电话:85524937。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陈新 陈谱
编辑: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