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彭玮蔚)昨日,市政府发布《关于对无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实施交通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从3月1日起,五一大道自湘江橘子洲大桥桥东至车站中路路段,实行无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交通限行。无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违反规定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据悉,限制通行区域包括:五一大道自湘江橘子洲大桥桥东至车站中路路段。限制通行对象包括,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张贴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限行措施的限制。
“机动车尾气污染是雾霾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PM2.5的组成中约有25%来自机动车尾气。”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尚未领取环保标志的广大车主请抓紧时间,就近领取环保标志。目前,全市已在9区县(市)设置了包括19个检测站、10个政务大厅、8个4S店及中心综合核发点等共计46个标志核发窗口。
大型企事业单位、社区、团体等也可与长沙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联系,采取“电话预约-上门办理”方式领取。联系电话:85524937。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彭玮蔚
编辑:申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