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新消法》实施一年来,长沙市工商局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那些成效?
卓精华:这一年来,长沙市工商局升级改造了12315指挥系统,配齐接诉、处诉力量,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5.87万件,增长85.51%,占全省59.6%。调处消费纠纷1.57万件,增长85.7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538.89%万元,增长175.78%。同时,长沙市工商局深入开展消费维权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的“五进”工作,新设消费维权服务站85个,总数达1725个,占全省43%。通过维权直通平台,前移维权“关口”,及时化解维权矛盾。此外,对银行、通讯、供水等民生服务行业和消费投诉集中企业开展消费评议,纠正不合理格式合同条款78条,约谈企业负责人416次,发布消费警示26期。
记者:长沙市消费者去年投诉多集中在哪些领域?长沙市工商局在处理消费者投诉上有哪些创新,对这些投诉重点领域的相关企业采取了哪些监管措施?
卓精华:2014年,长沙市消费者投诉仍然集中在家用电器、食品、交通工具和互联网服务等重点领域。
对此,我们重点开展家用电子电器、儿童用品、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等领域的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及时对外公示监测结果,发布消费警示;严查消费侵权行为,加强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筛查12315投诉举报中隐含的违法案件线索,对投诉集中的企业负责人开展行政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开展消费者评议活动。对金融、快递、通讯等重点领域开展市场监测和消费者满意度测评,邀请新闻工作者、法律工作者、”两代表一委员”共同参与消费评议,搭建社会共治平台;开展优秀案例评比活动。评选出新《消法》实施后30个社会影响较大,消费者满意且程序合法,调解文书制作规范的典型案例,对投诉举报处理工作起到引领示范的作用。
记者:每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期间,消费投诉都比较集中。请问我们消费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做到有效维权?
卓精华:现在消费也进入了新常态,互联网改变了我们的消费模式和经营模式,消费者可以足不出户去消费,也可以到线下购买,做到货比三家,甚至做到货比多家。在这样的形势下,消费者尤其要做到科学消费,不能盲目消费,造成浪费。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一定要依法维权、理性维权。固定商品承诺的网页、网络购买、运输的记录和电子凭证等,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同时也可以向法院起诉。遇到问题要用法律的思维解决,这样既有利于自身维权,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秩序。
记者:今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是“携手共治,畅享消费”,这一主题的涵义是什么?长沙市工商局今年围绕这个主题,将采取什么方法和措施来宣传、引导消费者维权?
卓精华:2015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是“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主要涵义为:一是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消协组织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凝聚消费维权合力,搭建维权共治新格局,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二是按照“依法治国”理念,消协组织动员和推动社会各界,依法履行《消法》规定的各项责任、义务,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和教育引导,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愿意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为发挥消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作出新贡献。
围绕这个年主题,我们精心组织了一系列的宣传引导工作。一是在金市组织开展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大型街头咨询宣传活动,在人口密集、影响广泛的地段、广场设立10个宣传活动会场;二是召开长沙市大翌企业、商场、超市,售后消费维权服务站座谈会,发布《消费维权蓝皮书》,公布“消费维权十大案例”、“消费维权十大警示”、“消费投诉十大热点”;三是联合多家媒体进行宣传.制作公益宣传牌和宣传片,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播。联合人民网湖南频道开设3.15专题宣传网页等;四是创建并推广“长沙工商12315"公共微信号,搭建消费维权新渠道。这个宣传引导工作会贯穿全年,后期我们将继续做好法律培训、消费体验、消费约谈等工作。
记者: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已经到来,请您送给消费者、企业和媒体一个寄语和希望。
卓精华:在消费维权过程中,媒体对生命的关注、对人文的关怀、对公正的追求,有力地推动了商家诚信经营,提高了消费者维权意识。希望消费维权宣传与引导成为常态工作,企业自觉承担诚信责任,“每天315”成为“每天不需要315”,使消费者真正做到放心消费、快乐消费。
来源:人民网
作者:沈照宇
编辑:申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