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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吴向东:任期内要一直关注食品安全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蒙志军 张春祥 编辑:王娉娉 2015-03-16 09: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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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5日讯(记者 蒙志军  张春祥)“任期内要一直关注食品安全!”连续3年来北京开会,全国人大代表吴向东的议案始终聚焦“舌尖上的安全”。无论是《依托全社会力量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还是《建立食品安全监察、监督、风险评估结果定期公开制度》,建议的字里行间,都是他对食品安全的深刻见解。

  食品安全问题

  被“妖魔化”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每年来北京开会前,吴向东除了走访调研,还会通过微信向基层百姓征集关于食品安全的意见建议。这些“接地气”的声音,不断加深他的担忧。他发现,近年来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不仅对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更造成了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度下滑。“食品安全问题被‘妖魔化’,既极易牵动公众敏感神经,引发社会情绪波动,又容易对食品生产企业造成覆灭性打击,蔓延全产业链,从而造成更大范围、更具体的社会问题。”

  出于这种担忧,吴向东持续为食品安全呼吁。他建议,要突出抓好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管,以增强国民信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大对违法者

  处罚力度

  今年两会,吴向东关注的是惩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法律漏洞”。他在调研中发现,我国《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出台,以及《刑法》的有关规定,均加大了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惩处力度,对于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到了很大的积极作用。但一些人“钻法律的空子”,食品药品制假售假猖獗。“必须加大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增加违法者的违法成本。”

  “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行为即构成犯罪,这样才能从根本上真正扼制此类行为的发生。” 吴向东说,现行法律均把“已经造成”或“足以造成”一定的危害后果作为立案标准,显然不能有效打击此类犯罪行为。此外,《刑法修正案八》将罚金刑修改为无限额罚金模式,对罚金刑不设定上、下限额,难以体现对食品安全犯罪的惩罚性原则。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蒙志军 张春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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