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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出炉 10个机构不再保留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王晗 编辑:杨洁 2015-03-18 08:4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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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记者 王晗

  3月17日,长沙市召开的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上,发布了《长沙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发媒体普遍关注。《意见》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等3个方面,全面启动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

  长沙加强政府职能转变和推进机构改革有哪些过硬举措?记者一一解读。

  激发市场和社会创造活力,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水平

  《意见》提出,把职能转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切实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水平。

  《意见》明确,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职能转变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最大限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加强和规范财税管理,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加快培育发展社会组织。

  同时,改善政府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市政府各部门转变管理理念,改进工作方式,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及市场监管和基本公共服务保障。

  加强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和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

  此外,加强协调配套,理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统筹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业管理机构改革等相关改革。

  机构总量不变,职能优化,组建和重组部门3个

  长沙市结合自身实际,机构优化调整后,该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总数为40个(含直属特设机构1个)。

  长沙市委副书记、市长胡衡华表示:“省里有的,我市基本保留,省里没有的,我市一般不再设,这是基本原则,市里还要根据实际需要对一些机构和职责进行整合。”

  根据《意见》,多个市级部门在此次改革中涉及整合调整。

  组建和重组部门3个:将市卫生局的职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长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市委农村工作部(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的职责、市农业局的职责、市畜牧兽医水产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市农业委员会;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市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市卫生局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不再保留的机构10个: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委农村工作部、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物价局、市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市公务员局、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精简涉改单位行政编制总量,领导配备不再实行“低职高配”

  《意见》对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也做了明确规定。合并的行政单位、归并的部门管理行政单位、调整为政府工作部门的直属事业单位,将按比例精简编制;所属事业单位行政职能回归机关的,适当增加少量行政编制。改革后,各涉改单位的人员编制实现总量平衡。

  据悉,本轮涉改单位重新核编后,实有人员超编的,除政策性安置外,超编单位实行“只出不进”,逐步消化到核定的编制以内。

  同时,原则上不再实行领导干部“低职高配”,按机构规格配备干部职数。根据《意见》,对此次改革中设计机构调整撤并、人员编制划转的,原则上保留干部原职级待遇,逐步消化到位,并在空余岗位调整补充干部时,优先考虑安排撤并机构的干部。

  按照长沙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该市各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及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文件的审批与实施工作,将于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王晗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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