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4月1日讯(记者 张尚武 通讯员 武深树)记者今天从省渔政部门获悉,根据省政府规定,从4月1日12时起,湘江干流进入为期3个月的“禁渔期”。
“春禁一碗籽,秋收一担鱼”。口口相传的农谚,道理非常简单:4月是鱼类产卵繁殖季节,要想水中的鱼多起来,春天就不能撒“绝鱼网”。省畜牧水产局局长袁延文称,禁渔期间,在湘江干流永州市零陵区老埠头至岳阳市湘阴县濠河口(包括永州、衡阳、湘潭、株洲、长沙、岳阳)670公里水域,要做到“江中无渔船,岸边无网具”,禁止所有捕捞及相关损害湘江鱼类的行为。
2013年,省政府发布《关于实施湘江干流禁渔期制度的通告》,规定每年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湘江干流全线禁渔。持续的春季禁渔,湘江流域渔业资源环境有所改善,“四大家鱼”增多,产卵场呈现恢复迹象。
按规定,禁渔期间,国家级和省级水产原种场因采捕湘江天然水产苗种、有关科研调查确需进行捕捞的,须报经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张尚武 武深树
编辑: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