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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州通报8起“两违”典型案例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彭业忠 田微 编辑:杨洁 2015-04-14 15: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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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4月13日讯(记者 彭业忠 通讯员 田微)今天下午,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纪委,在吉首市举行“党纪法规在我心中” 警示教育巡讲,吉首市副科级以上干部共500人听取了警示教育;巡讲会中,州纪委公布了8起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并正式启动吉首市的“两违”和工程建设领域的专项巡查。

  这8起案件中最为典型的是,自治州审计局原副局长黄大健,2007年1月至2009年1月,利用在泸溪县兴隆场镇德堡村扶贫之机,虚报扶贫的项目支出,涉嫌贪污、受贿、私分51万余元,借款不还、销毁凭证,企图贪污、挪用资金24万余元,累计涉案金额75万余元。吉首市原副市长周顺新,2008年以来,利用职务便利,在吉首市出租车改革工作中为汽车供应商谋取利益,收受其贿赂65万余元;在吉首市道路亮化、绿化、改造工程中为工程承包商谋取利益,收受其贿赂47万余元,并与工程承包商签订虚假工程合同,贪污公款18万元。黄大健、周顺新两人,都已移送给司法机关处理。

  自治州州委常委、纪委书记曹世凯告诉记者,反腐先从教育警示开始,且要巡查跟进,并由原来守株待兔式的被动等待,变成了现在的主动出击,方能保证中央和省委的政令畅通,保护自治州的发展环境和积极干事业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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