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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习新《行政诉讼法》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朱敏 编辑:刘飞越 2015-04-20 08: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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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讯(记者 朱敏)新版《行政诉讼法》是旧版实施24年来的首次修改,将从今年5月1日起实施。昨日,市政府召开第32次常务会议,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解读新版《行政诉讼法》。市委副书记、市长胡衡华主持会议,市领导陈泽珲、张迎春、王忠斌、何寄华、夏建平、曹立军、黎春秋、刘明理参加学习。

  所谓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俗点说,就是“民告官”。会上,江必新围绕新版《行政诉讼法》对政府法治建设提出了哪些新要求、行政机关作为行政诉讼被告方如何有效应对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述。“权力不受监督就会被滥用,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高压锅总要留个眼透气,不然会爆炸。官与民有矛盾要及时化解,避免负面情绪持续酝酿发酵”,“善战者不战,最根本的应对是平时坚持法治行政,维护政府良好的法治形象”……生动的语言、精辟的论述引得现场掌声不断。

  江必新还对长沙各级行政机关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探索给予充分肯定,尤其是去年发布国内首部规范政府法制工作的规章——《长沙市政府法制工作规定》,还荣获“中国法治政府奖”,为政府法制工作的高效开展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胡衡华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领会消化,带头学法用法,以实际行动推动依法治市不断取得新成效;要坚持依法行政,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各类矛盾和问题;要建设法治政府,打造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形象,让每一项政府行政行为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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