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4月20日讯(记者 唐爱平)省发改委网站今天发布通知,下调全省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省电网统调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下调2.2分钱,工商业用电(不含化肥用电)价格每千瓦时下调1.75分钱。
通知指出,省电网统调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下调2.2分钱(含税,下同),调整后我省统调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为0.472元/千瓦时(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的降价空间,除疏导脱硝、除尘电价矛盾外,全部用于下调工商业用电价格。省电网工商业用电(不含化肥用电)价格每千瓦时下调1.75分钱。以上电价调整自2015年4月20日起执行。
通知要求逐步取消化肥电价优惠。自2015年4月20日起,省电网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上调0.1元/千瓦时;自2016年4月20日起,化肥生产用电价格按相同用电类别的工商业用电价格执行。
通知还要求推进电价市场化,鼓励有条件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自愿协商确定电价。
据了解,电价调整后,我省将继续对高耗能行业、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实施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通过电价政策,引导产业向低耗环保方向发展。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唐爱平
编辑: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