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调来拖车将这辆长期逆向停放在王府花园东门口的微型车强制拖移。 长沙晚报记者 小刘军 摄
长沙晚报讯(记者 小刘军)你会停车吗?不少驾驶员看到这个问题估计会觉得问得有点“弱智”。然而,仅3月份,长沙交警部门就查处货车闯禁及小型汽车违反禁停规定达17424起之多。前日,芙蓉区交警大队开展停车专项宣传和整治,并对长期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的“僵尸车”进行强制拖移。
“僵尸车”将被强制拖移
芙蓉区湘湖路两侧聚集了王府花园、雍景园等多个小区,停车需求量大,部分驾驶员不按规定停车的现象较为突出。前日,芙蓉区交警大队九中队执勤民警来到该路段,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湘AZLZ610的深蓝色微型车逆向停放在王府花园东门口,其左后轮已经没气,带队指导员屈省使用警务通查询,发现该车的年检也已过期,经询问周边居民,反映该车已经“趴”在该处很长时间了。“这种车长期占用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和公共停车场,造成公共停车资源浪费。”他当即调来拖车将该车强制拖移。他说,民警在日常巡逻中对辖区内所有主次干道、支路及背街小巷进行全面排查,对长时间停放的停驶车辆进行登记造册,逐车联系车主。“对无法联系到车主或经通知车主在规定期限内拒不自行移走的,交警部门一律强制拖移车辆,经公告3个月内不接受处理的,报有关部门批准后依法报废销毁车辆。”屈省表示。
昨日,长沙交警部门透露,近期来,全市共排查发现“僵尸车”113台,经联系车主自行移走77台,强制拖移车辆36台。市民如何举报“僵尸车”?交警部门表示,市民如果发现有占道停放的“僵尸车”,可以通过长沙交警官方微博进行举报,或者向就近的交警中队反映,交警部门会及时办理,对确认的“僵尸车”进行清理。由于管辖范围的原因,对于小区、单位院内、社会停车场等道路以外区域停放的“僵尸车”,市民可以向街道或者社区反映,交警部门也会积极配合街道社区的清理工作,提供车辆信息查询、联系拖车等帮助。
学样“停车”经常不靠谱
前日,民警发现一辆越野车竟然逆向停在了斑马线上,当即查询车主电话后通知其移车。“我平时也看见有人这样停,以为没事。”该车的女车主随后将车停在了对面一个巷子口的转弯处。“这里还是不能停车,必须停在设置了停车位和停车标志的地方。”面对民警的耐心解释,她不好意思地笑了,“以前都没怎么注意,没想到停车还有这么多规矩,难怪会‘莫名其妙’地收到违停通知。”
除了这辆越野车,民警发现逆向停放的车辆还不少,还有的是没有将车辆完全停在线内。屈省指出,在允许停车的路段,路边停车应该尽量停靠道路右边,车身右侧距道路不得超过30厘米,严禁逆向停车;如果是临时停车的话,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应立即离开。他还提醒,长沙目前有少部分路段实行限时停车,与全时段停车泊位不同的是,限时停车泊位路段的停车指示标志将设有限时说明的辅助标志。驾驶人在相关路段停车时,请提前注意停车指示标志,自觉遵守禁停规定。“7时至22时禁止停车,其他时间允许停车。对于超过规定时段停放车辆的,将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相关规定,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此外,他还特别提醒,为了安全,“车辆停靠前不得开门和上下人员,乘车人员不能从车辆的左边上下车,开关车门不得防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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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这些地段或情形下不允许机动车停靠:
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
2.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
3.交叉路口、铁道路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道、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
4.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车辆外)。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小刘军
编辑:康晓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