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3日讯(记者 潘显璇 通讯员 李丹)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今天开庭审理一起抢夺案,在寿宴现场抢走10.88万元礼金的田彪(化名)因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23岁的田彪是湖南沅陵人,在长沙当搬运工,月收入不到3000元,但平日里花钱大手大脚。去年12月29日中午,田彪路过高桥商贸城,见到有人正在办寿宴,前来送礼金的亲友络绎不绝。
“我手头比较紧张,而保管礼金的是个女的,我想着容易得手,便临时起意准备等人少时下手。”在踩点约1个小时后,宾客逐渐散去,见这名保管礼金的女子孤身一人,田彪冲上去抢了装礼金的挎包就跑。逃跑途中,田彪被亲友们当场抓住。
法院审理认为,田彪抢夺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当庭认定其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潘显璇
编辑: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