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4月24日讯(记者 段云行 通讯员 杨亲福)4月22日,新化奉家镇村民在清理准备桃花源漂流场地时,偶然发现一块落款为“大清同治四年”(1865年)立的长方体石碑,四个侧面都刻满文字。保护此碑的主人奉光恒称之为“四方碑”,说他们这个地方的小地名就叫“四方碑”。
碑在人行路边,四面都刻满公文,内容为“更定钱粮章程八条”,其中有“平定色银一两三钱八分”、“平火耗各项公费银四钱八分”等条款。
奉光恒说,他听老人讲过,立碑人及碑文中的奉大光,是当时的征税官。碑有三面完好,只有一面残缺了右上角,但可把碑文判断出来。碑上还有一个石顶,被村民做了新土地庙的材料,好在没有遭到破坏。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段云行
编辑: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