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王斌
长沙晚报讯(记者 朱炎皇)自5月1日起,公众向湖南警方举报食品药品犯罪线索经查实,每案可获100元至30万元不等奖励。对有较大影响案件的举报,奖金额度不受限制。昨日,湖南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湖南省公安机关打击食品药品犯罪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下月施行。
举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等6类涉嫌食品、药品、农资犯罪的行为。根据案件的货值金额、等级以及案件性质等因素,奖励金额分为4个标准,分别按照法院判决书认定案件货值的5%、3%、1%及其他金额予以奖励。每起案件的奖金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但对在全省、全国有较大影响案件的举报,经案件侦办地公安机关打击食品药品犯罪举报奖励领导小组审定,奖励额度可不受限制。
《办法》还规定,举报奖励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对匿名举报并查处的案件,在结案后能够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且举报人愿意领取奖励,应当给予奖励。市民在举报后,无论是交由本级公安或者下级公安查处,还是不符合立案条件,都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不属本省管辖的案件,立即报公安部或直接移送外省(市、区)公安机关查处,在移交后3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
湖南省公安厅副厅长谭和平介绍,《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品药品犯罪线索后,均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公安机关举报。对经查证属实、符合奖励范围的线索,公安机关将给予奖励。举报方式为拨打当地报警电话110举报。对涉嫌重大犯罪或跨省市犯罪的,可向省公安厅举报,举报电话:0731—84738200,传真:0731—84597300。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朱炎皇
编辑:刘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