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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拟修订足浴按摩服务规范 足浴按摩技师需持证上岗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刘捷萍 编辑:康晓乔 2015-04-30 09: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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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足浴按摩技师需持证上岗

  长沙晚报讯(记者 刘捷萍)昨日,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为促进湖南省足浴、保健按摩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湖南省地方标准《足浴按摩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已在省商务厅网站公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市民可于5月20日前填好《征求意见表》,通过邮寄(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98号)、传真(0731-82287110)或电子邮件(422701992@qq.com )方式反馈至湖南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

  近年来,长沙健康休闲产业快速发展,市商务局数据显示,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有大小足浴按摩网点约1万家,从业人员20余万人,全行业年营业额达80亿元以上。2007年,湖南制定了全国首个相关行业地方标准《沐浴沐足按摩服务规范》。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牵头组织起草了湖南省地方标准《足浴按摩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

  此次征求意见稿首次为“按摩”、“足浴”、“技师”进行了定义,明确技师应在取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后持证上岗。在“服务规范”中,明确从业人员服务时不与顾客过于亲近或纠缠、攀谈,不准向顾客索要礼物和收取小费,对已知顾客服务信息不泄露不评价。不得向顾客主动推荐技师,不得强行推荐服务项目。注意询问顾客的感受,掌握好力度,不得用力过大,不得使用危险性较高的动作。在任何情况下不与顾客发生争吵,如有顾客提出非正当要求,应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在“服务用品的卫生与消毒”中,要求顾客使用的物品,如梳子、毛巾、垫巾、按摩服、床单、拖鞋、盛装水果和茶水的器皿及杯具等应严格执行“一客一换一清洗一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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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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