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吴鑫矾 通讯员 江钻)昨日,记者从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全省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将于6月1日起,对载货类汽车超载部分计费方法进行调整,其中货车超载部分最高将按基本费率10倍计费。
目前,我省高速公路货车超载部分最高仅按基本费率的5倍计费。而此次高速公路载货类汽车超载部分计费方法调整后,超载的违法成本将直线提高。具体方案为:合法装载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保持原费率不变,对超载部分达30%以下(含30%)的按基本费率的1—4倍计费,超载部分达30%以上、100%以下(含100%)的按基本费率的4—10倍计费,超载部分达100%以上的按基本费率10倍计费。
据介绍,计重收费是一种按实际车货总重计费的收费模式,对正常装载部分实施费率优惠,对超载部分加倍收费。此次高速公路计费方法调整主要是针对超载的载货类汽车,对没有超载的货车以及客车没有影响。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吴鑫矾
编辑:康晓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