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2日讯 5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实施十周年。十年来,湖南法院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人民陪审员选任、随机抽取、参审等方面积极进行探索。
据悉,湖南省各级法院实有人民陪审员10500名,其中基层干部3315人、专业技术人员991人外,还包括普通居民1126人、农民962人、进城务工人员142人等,基层群众比例占56.1%。
省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高飞跃说,省法院系统近年将人民陪审员的培训纳入法院整体教育培训规划中。每年都举办人民陪审员培训示范班。对于人民陪审员的职责、权力、陪审规程、考核、培训、奖惩、待遇作出明确规定,建立了严格规范的参审机制,并将陪审员参审率纳入各审判业务年终考核目标。 ■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文闻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王智芳 文闻
编辑: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