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5月19日讯(记者 秦慧英 通讯员 吴茜 余锦钟)记者今天从省国税局获悉,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期即将于5月31日结束,年度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申报也将同时结束。
2014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出台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新政策,切实减轻企业尤其是制造业企业投资初期的税收负担,调动企业提高设备投资、更新改造和科技创新的积极性。目前,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即将结束,对于2014年度符合加速折旧条件的固定资产,需在本年度申报享受优惠,不能推迟到以后年度享受。如果企业已经完成了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但没有申报此项折旧优惠的,只需在5月31日前进行更正申报,同样可以享受该优惠。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秦慧英
编辑: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