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记者 聂映荣 实习生 蔡俏凌
近日,网友“song女女”在微博上爆料,5月16日,她的一位女性朋友小玲(化名)在一辆公交车上遭人猥亵。小玲当即报警并向公交司机求助,希望别开车门。但后来司机还是打开了车门,涉嫌猥亵的男子得以逃脱。昨日,记者得知,警方已介入调查,正在追查该男子,而那位公交司机已经停职。
遭遇:公交车上被猥亵,“色狼”逃跑
5月16日晚,小玲在步行街附近乘公交车回家。当时车上人多拥挤,小玲被其身后一名中年男子猥亵。小玲当场大声质问该男子,然后报警,并求助公交司机在民警到来之前不要打开车门。但司机并没有照此要求来做。
随后,有其他乘客要求下车,公交车司机打开了车门,涉嫌猥亵的男子也趁机逃下车。在此之前,小玲扯住对方衣服,想制止他逃跑但没能成功。民警到来之后,公交司机向小玲道歉,并一起去派出所录了口供。
“song女女”说,当时事发的一幕正好被一位乘客拍下来了。在微博上,“song女女”公布了涉嫌猥亵的男子的照片,还公布了公交司机陈师傅手写的《道歉书》。
公交公司:将配合调查,司机已停工
昨日,该微博被“@新浪湖南”转发后,引来4万多名网友转发。随即,记者联系上写这条微博的网友,这名网友说,当事人不便于接受采访,只好由其转述,“事情是我朋友口述给我的,绝对真实。”记者获悉,事情发生在一辆143路公交车上。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该公司客服中心一位姓裴的主任。裴主任说,根据司机陈师傅的描述,当时确实有女乘客说自己遭受了性骚扰,但没有提出“不要开门”的要求。公交车到站后,陈师傅问车上的乘客“要不要开门?”但无人回答,陈师傅便将门打开了。
裴主任介绍,按照公司的要求,如果公交车上乘客之间发生纠纷,或者有乘客遭窃,公交司机要配合乘客处理事情,是否开门也要征求乘客意见。
“事发后,那个司机就停工了。”裴主任说,他们会配合警方调查,尽力帮忙查找涉嫌猥亵的男子,也会调查清楚司机的做法。如果司机有不当的言行,公司将会对其进行处罚,并向当事乘客道歉。
昨日,记者从长沙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分局了解到,该分局直属二大队已对此事介入调查,并调取了当时的监控录像。
支招防“狼”:如遇侵犯尽量“当场反击”
夏季到来,女性衣着更为清凉,遭受性骚扰的概率也有所增加。警方提醒,女性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如果有人向自己挤、蹭,应尝试挪动位置,换一个扶手或者站位,避开可疑人物。如确实遇到侵犯,尽量“当场反击”,大声呵斥或故意大喊“抓小偷”,让其无地自容,不要给“色狼”自己软弱怕事的心理暗示。另外,也可以报警维权,或向周边人求助,一起捉住“色狼”,同时注意保留证据,留住证人或联系方式。
律师说法
猥亵他人可处10日以下拘留
湖南英萃律师事务所覃巨石律师提醒,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之规定,猥亵他人,情节恶劣的,可以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如果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的,则将会构成刑事犯罪。
针对上述事件中的情况,覃巨石认为,乘客购票上车,承运人有义务将乘客安全送到目的地。如果公交司机的言行真如网友所描述的那样,非但没有阻止色狼的行为,还打开车门导致“色狼”逃脱,司机应承担相应责任。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聂映荣
编辑:康晓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