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5月23日讯(记者 刘银艳)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健全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昨天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力争通过加强职业培训,使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到90%,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
意见将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企业在岗职工和新生代农民工,纳入职业培训的重点群体。要求从2015年开始,依托技工院校,加强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的职业培训,培训后总体就业率达到90%;加强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职业培训,3年内将经职业培训实现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
鼓励和支持企业对在岗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培训,力争2017年底,全省重点产业企业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职工人数,不少于企业技能岗位职工人数的60%。大力实施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加大对企业紧缺职业(工种)的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力度。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侧重在制造业、建筑业、家庭服务业等就业容量大的行业,突出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
加强职业能力重点项目建设,每年实施8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建设3个以上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和10个左右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等。
完善覆盖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普惠制度。对在法定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培训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开展职业培训,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等群体参加培训的,按规定的培训补贴标准和鉴定补贴标准予以补贴。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刘银艳
编辑: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