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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化产品出口可享24小时通关服务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朱敏 编辑:康晓乔 2015-06-03 09: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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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讯(记者 朱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实施意见》,通过培育壮大市场主体、鼓励文化企业“走出去”、推动文化企业创新发展、不断优化服务环境、加大财税和金融支持等,深度挖掘湖南特色文化资源。力争到2020年,培育3—5家出口超千万美元和10家出口超500万美元的文化出口企业集团或骨干企业。

  鼓励文化企业在境外申请商标

  意见明确,鼓励和支持各种所有制文化企业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对外文化贸易业务,并享有同等待遇。鼓励利用和吸收国外资金和先进技术提高文化技术水平,支持具有国际影响力以及行业带动性的外向型文化企业、文化机构在湖南落户。

  认定一批出口规模大、发展潜力好的省级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在基础设施建设、出口项目等方面给予支持。创建一批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示范企业和示范市场。鼓励文化企业在境外申请商标、推广品牌,对获得全国性、国际性品牌的企业给予支持。

  对国企文化出口业务人员不设出国(境)指标

  意见指出,对国有文化企业从事文化出口业务的编创、演职、营销人员等,不设出国(境)指标,简化因公出国(境)审批手续,出国一次审批、全年有效。对面向境外市场生产销售外语出版物的民营企业,经批准可以配置专项出版权。

  同时,实施便捷通关措施。启动一批省级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进入海关绿色通关目录,提升通关效率;对图书、报纸、期刊等品种多、时效性强、出口次数频繁的文化产品,经海关批准,实行集中申报管理。为文化产品出口提供24小时通关服务等便利措施。

  在长从事服务外包可享税费减免

  《意见》明确,对在长沙市等国务院批准的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从事服务外包业务的文化企业,符合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相关条件的,经认定可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和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税前扣除政策。

  同时,完善文化出口收汇管理,推进文化贸易投资外汇管理便利化,支持文化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满足文化企业进出口业务和跨境投资的用汇需求。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朱敏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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