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6月3日讯(记者 沙兆华 通讯员 李铖 刘伟)今天,副省长蔡振红在长沙调研司法行政工作时强调,公共法律服务没有停止的时候,要下大力气,建立普惠型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公共法律服务是由司法行政机关统筹提供的,包括:为群众提供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为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开展公益性法律顾问、法律咨询、辩护等法律服务;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的人民调解活动等。我省计划用3至5年时间,建设省、市、县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形成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体系。
蔡振红走访了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长沙公证处、雨花区交警大队人民调解室、天心区社区矫正中心、长沙市法律援助中心、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详细了解了长沙市及全省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他对长沙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探索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要带着紧迫感、责任感,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量,不断完善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努力推进平安湖南、法治湖南建设。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沙兆华
编辑: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