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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夫债妻还”困局 马贤兴提出“正向追偿”建议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何淼玲 编辑:康晓乔 2015-06-06 12: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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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6月5日讯(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 曹淑伟)近日,中国法学会婚姻法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行中国婚姻家事法实务论坛,我省首届审判业务专家、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院长马贤兴应邀作主旨演讲,他提出夫妻个人名义债务先由夫妻举债人清偿后,再由举债人向分享了该债务利益的另一方或其他人追偿的“正向追偿机制”立法建议,获得与会专家好评。

  马贤兴认为,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论陷入“保护债权”的逻辑误区,实行强制推定原则,导致一些司法裁判人员简单套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进行机械司法,在一定程度上为感情破裂的夫妻一方为侵占对方财产与他人恶意串通搞虚假债务提供可乘之机,给民事司法领域带来不少“冤假错案”,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和社会诚信。

  为防止假借离婚转移财产逃债,马贤兴提出建立夫妻个人债务利益分享后的追偿补救机制这一立法建议,即在制度设计上先确定举债一方为偿债主体,如果非举债配偶一方或他人享用了债务的利益,可由举债一方向非举债一方进行追偿,即“正向追偿论”。“正向追偿论”解决了个人债务资金他人使用或债务利益他人分享后的偿债责任公平分摊问题,以防止夫妻个人债务利益他人分享后救济机制的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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