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6月10日讯(通讯员 黄春平 谭立军 记者 周怀立)近日,炎陵县东风乡一村干部触电意外身亡的,其家属在县委组织部、乡党委协助下,在人寿保险公司办理了理赔手续。今年5月,该县财政安排资金,为全县202个行政村的730名现任村主干统一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李某是首个因意外身亡而获赔的村干部。
从今年5月开始,炎陵县推出了为现任村主干购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制度。保险对象为现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秘书、村妇委会主任兼计生专干,保险费为每人每年240元、由县财政负担。保障内容为因病身故、意外身故或高残、意外费用补偿医疗、特定疾病保险等,每人每年最高保障额度为8万元。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周怀立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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