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邵东县佘田桥镇,开发商放言:“随你们怎么告,哪怕天上来个人我们都不怕”
湖南日报记者 戴勤 蒋剑平
6月上旬,邵东县佘田桥镇一些居民联名举报,该镇三联街一栋楼房在没办理规划许可证和批准建设许可证的情况下强行施工。4月24日,楼房开发商就已接到镇规划城建站停工通知书,但依然我行我素,施工从未间断。近日,记者就此作了一番调查。
现场:违规楼房还在“长”高
6月5日,记者来到佘田桥镇三联街建楼现场,见一栋楼房倒插在一个四合院中央,周围被八九栋房子紧紧“包围”着。楼房占地500平方米左右,已建到二层。施工现场有10人在扎钢筋,没有停工迹象。
“几个老板自己规划要建6层,而我们周边的房子一般也就3层。这栋楼不仅影响周边房子采光,而且影响消防、防盗等,带来极大安全隐患。”周边居民曾振华告诉记者,这块地皮原来是佘田桥兽药厂的厂房仓库,当时只有1层,后来被陈某某等8人合伙购买了,联合开发楼房出售。
“4月24日,镇规划城建站就下达了‘停工’通知书,但楼房还在施工。”一位居民拿出镇规划城建站下达的违法建筑“停工”通知书存根给记者看。这位居民告诉记者,房子是4月初开始施工的,至今已有2个月。4月10日,周边居民联名把情况反映给了县政府以及县规划、国土等部门,还多次找镇里反映情况。4月24日,镇规划城建站对其下达了停工通知,可开发商放言:“我们县里各个部门都有人,随你们怎么告,哪怕天上来个人我们都不怕。”5月30日,周边2户居民到施工现场理论协商,结果还发生了肢体冲突。
镇政府:没有执法权力,只能通过执法部门
记者走访了佘田桥镇党委副书记唐清云,他表示,当时三联街居民的确找过镇里及县里反映情况,城建站也把开发商陈某某叫到镇政府进行调解,告诉他:“你拥有这块地的产权没错,但如果要建房,必须向国土、城建和规划等部门报批,并办理好建房手续后才能动工。如果执意要动工,那么后果自负。”镇政府会通过县规划、国土等部门与县法院,对违法建的楼房依法强制拆除。
“原来卖房子时,留出了消防通道12米,现在他们把消防通道占用了。5月下旬,我们也下了口头通知,要求他们停工。”唐清云强调,镇里非常重视这个问题,已进行多次调解。但镇里没有执法权,只能通过县法院及相关执法部门来处理。
县规划局:镇政府是执法主体
在邵东县规划局,局长赵纯健翻开城乡规划文件给记者看。国家《城乡规划法》第65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那么,镇城建站下达了书面“停工”通知,镇政府也进行了多次调解,违法所建楼房为什么没有停工呢?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戴勤 蒋剑平
编辑: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