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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心蕙质 记苏仙区女检察官李兰青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秉钧 白培生 李小溪 曹德莉 编辑:杨洁 2015-06-22 10: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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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记者 李秉钧 白培生 通讯员 李小溪 曹德莉

  近日,由李兰青主办的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获评2014年度“中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李兰青今年49岁,是苏仙区检察院检察官,她从事检察工作29年,干一行、专一行、精一行,获得众多荣誉。今年4月,她成为“2014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候选人,是郴州市唯一入选者。

  “要对每个案件负责”

  1998年9月,郴州煤矿工人邓某某因工伤纠纷协商未果,携带爆炸装置挟持人质,一时引起广泛关注。

  当时身为苏仙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的李兰青接手案件后,仔细分析,最后确认邓某某绑架他人,目的是为了向煤矿方索要工伤赔偿款,主观目的不符合绑架罪中的“非法勒索财物,达成非法目的”的犯罪构成主观要件……于是,她以爆炸罪(未遂)对邓某某提起公诉,法院最终以爆炸罪(未遂)对邓某某定罪。

  身为一名女检察官,李兰青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特别关注。2000年4月办理一起案件时,她发现高二学生周某涉案主因是年幼交友不慎、误入歧途。她抱着“不能让一时冲动毁掉孩子一生”的想法,主动联系孩子家长,多次走访学校,最后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决定对周某不提起公诉。周某重回校园后,一直表现良好。

  李兰青要求自己,“要对每个案件负责”。她先后承办420余件公诉案件,无一出错,曾被评为“郴州市十佳检察官”。

  “改革要迎难而上”

  2011年,李兰青分管办公室、政工室工作。为了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她勤学苦练,很快进入新角色。年底,她撰写的《一个建设局长的买房经》,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文稿。

  2013年,苏仙区检察院被定为全省检察改革试点单位,拿改革方案的重担落在了李兰青肩上。

  “基层检察院改革怎么搞?部门如何设置最科学?”李兰青一边思考,一边建议到外地考察,并随考察组去上海、北京、深圳等地17个基层检察院,学习其改革经验。

  “改革要迎难而上。”苦战10多个月,李兰青拿出了检察改革的一系列文本,其中“苏仙区检察院内设机构整合方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改办评为各地检察改革方案中最科学、最可行的方案之一。

  去年4月,苏仙区检察院各项改革启动,工作呈现新面貌,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创历史最好成绩。

  “检察官妈妈”

  李兰青是个热心肠的人,她说自己“最见不得孩子受苦”。近些年来,她先后为6位家庭贫困的留守儿童送去爱心——资助他们上学,给他们买新衣服和学习用具,被孩子们称为“检察官妈妈”。

  “是您的爱心教会了我怎么做人,是您的爱心给我战胜学习困难的勇气和信心。”这是李兰青资助的一个留守儿童在给李兰青的信中写的话。

  李兰青资助贫困留守儿童,出自偶然。一次,她到区妇联办事,听说街洞煤矿一个小学生因父母下岗,家庭贫困,面临辍学。她当即决定资助她,帮她渡过难关。

  从此,李兰青从没停止爱的脚步,她就是这样一个兰心蕙质的人。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秉钧 白培生 李小溪 曹德莉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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