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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养老服务设施不得挪作它用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陈月红 编辑:杨洁 2015-06-25 08: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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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24日讯 今后,在长沙,养老院等养老服务设施不得改变规划确定的土地和房屋用途。长沙市城乡规划局日前印发《关于规范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管理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明确养老服务设施的用地范围、用地规模、套型建筑面积等。

  《意见》确定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用地范围,即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托管等服务的房屋和场地设施占用土地,可确定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

  《意见》提出,新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依据规划单独办理供地手续的,其用地面积原则上控制在3公顷以下;有集中配建医疗、保健、康复等医卫设施的,用地面积原则上不超过5公顷。

  《意见》还强调,不得改变规划确定的养老服务设施的土地和房屋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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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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