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湖南9月底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洪雷 编辑:杨洁 2015-06-25 08:48:58
时刻新闻
—分享—

  长沙市天心区黄兴南路社区卫生服务站让前来就诊的社区患者享受着温馨的医疗护理服务。

  记者 郭立亮 摄(资料图片)

  核心提示

  《湖南省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日前印发出台,确定了我省今年医改的工作方向。据悉,目前全省所有县(市)已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破除以药补医;9月底前,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省全覆盖,缓解群众因大病致贫返贫问题。

  本报6月24日讯 重点救助对象年度救助限额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探索建立纵向医疗联合体倡导分级转诊、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等业务收入挂钩……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印发〈湖南省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下称《通知》),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今年将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社会办医,并推进药品价格改革。

  大病保险覆盖全省,提高救助比例

  《通知》明确,健全全民医保体系,2015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城镇居民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相应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支付比例达到50%,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

  今年9月底前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省全覆盖,大病保险对患者经基本医保支付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实际支付比例达50%以上。做好儿童白血病等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向大病保险过渡工作,健全“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到今年年底,重点救助对象年度救助限额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

  同时,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县域内和试点城市区域内所有公立医院,并逐步覆盖所有医疗服务。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服务行为的监管。

  县级公立医院

  取消药品加成

  《通知》要求,在全省所有县(市)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继续推进株洲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启动长沙市第三批国家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所有县(市)县级公立医院和试点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降低虚高药价。对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3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2个渠道,通过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对医院的药品贮藏、保管、损耗等费用列入医院运行成本予以补偿。

  降低药品、耗材、大型设备检查等价格,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此外,《通知》还明确将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和社会办医。

  ■记者 洪雷

  探索

  开展分级诊疗试点,推进急慢分治格局

  “近年来,优质医疗资源过度集中在大医院,医疗服务体系中的结构性问题逐渐突显,大医院人满为患、一号难求,而基层医疗机构门可罗雀。”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詹鸣介绍,今年全省将探索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开展分级诊疗试点,通过组建医联体、对口支援、多点执业等形式,加强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提升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力争县域内就诊比例达到90%以上。

  省卫生计生委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处长何汉文透露,为了衔接双向转诊时大医院和社区医院药物使用,将推动公立医院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逐步提高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到2015年底,二三级公立医院使用基本药物(含湖南省增补药物)占药品总金额比例分别达到45%、30%以上。

  据了解,我省将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分级诊疗的指导意见》,采取先易后难、分类实施的原则,首先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结核病防治管理为突破口,逐步建立按病种打包付费报销等办法,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推进急慢分治格局的形成。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洪雷

编辑:杨洁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