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5日讯 被法院查封后,竟擅自撕毁封条继续生产。日前,株洲市天元区法院依法对该市天旺屠宰场负责人陈某司法拘留15天。
2013年8月,株洲市环保局在对天旺屠宰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屠宰场未经环保审批,擅设屠宰生猪生产线并投入使用。该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屠宰场停止生产,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同时处以5万元罚款。
但是天旺屠宰场没有缴纳罚款,也没有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诉讼,株洲市环保局催缴无果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强制执行中,屠宰场负责人虽缴纳了5万元罚款,但并未停止生产,也未补办环保手续。今年5月28日,屠宰场被强制停产,屠宰设备被查封。日前,该屠宰场竟擅自撕毁法院封条继续作业。■记者 李永亮 通讯员 赵泽宇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李永亮 赵泽宇
编辑:刘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