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6月28日讯(记者 徐德荣 通讯员 李钢彪 王鹏)6月26日凌晨,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湘江大桥桥底一公交车停车场起火,10辆公交车、1辆小车被烧毁,大桥部分受损。
事件发生后,省公安厅刑侦总队、衡阳市公安局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开展调查工作。经过不到24小时的持续侦查,现已查明该事件为一起刑事案件,系人为放火。犯罪嫌疑人王某生已于6月27日14时20分被抓获,其对放火事实供认不讳。
据悉,犯罪嫌疑人王某生,男,54岁,衡阳市石鼓区松木乡人,曾因强奸罪被判刑,现为一超市勤杂工。目前,王某生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徐德荣
编辑: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