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报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负责人分别作了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近年来,长沙已经逐步构建安全消费大宣教格局;先后与各大主流媒体合作,曝光典型案例,引导消费维权;工商、质监、食药监、商务、经信委等相关部门,陆续开通维权热线,开展维权工作联动机制,不断拓展维权渠道;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侵权案件1000余件,为全市消费者维权提供大力保障。大家在发言中也坦承,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消费维权仍不理想。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长沙贯彻实施“新消法”工作给予肯定,并希望长沙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加大重点行业和部门的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秩序,积极探索新的监督办法,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张建国表示,长沙将继续在引导消费者维权意识与营造社会氛围上做好工作,在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与加强消费者权益保障上做好工作;在加强部门沟通与理顺维权机制上做好工作;在监管网络消费与拓展维权方式上做好工作,真正让消费者的权益得到维护。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周小华 郑寒秋
编辑: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