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经全面调查摸底,永兴县确定了35个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随后,县里选出35名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派到这些党组织担任“第一书记”。选“第一书记”时,要求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第一书记”任期为1年,未完成整顿转化任务的延长1年。
为确保“第一书记”真正沉下去、待得住、干得好,永兴县要求他们常驻村里,每月要组织召开1次村支两委会议、走访群众不少于10户,并向县委组织部、乡镇党委汇报1次工作情况。干部选派期间,接受原单位和所在乡镇党委双重管理。同时,建立“第一书记”绩效考核制度,工作期满时由县委组织部会同派出单位党组织对他们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表彰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效突出的进行专项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视情形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秉钧 王甄 郭娜
编辑: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