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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带薪休假”基层落实难 制度执行缺乏强制性成主因

来源:人民网-湖南频道 作者:林洛頫 编辑:康晓乔 2015-07-14 10: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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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长沙7月8日电(记者 林洛頫 实习生 万韵)近日,湖南出台《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规范落实带薪休假问题,带薪休假也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带薪休假对湖南部分人来说还只是“镜花水月”“纸上谈兵”。

  《细则》规定在中小企业难落实 应修未休没补偿

  5月25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细则》,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工作人员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同时,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记者对此做了一个简单计算,假设某公务员全年工资6万元,工作三年可休年假5天,那么应休未休应得到的补偿约为3448.28元(60000÷261)×300%×5≈3448.28(元)。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带薪休假政策主要针对的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对此,湖南省旅游研究院院长、湖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院长夏赞才表示,“落实带薪休假比较好的主要集中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外资企业,而一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落实起来相对较差。”

  任职于长沙某私企的隋意表示赞同,他称自己从事制造业,平时工作非常繁忙。“我们平时连双休和加班费都难以保证,更别说带薪休假了。”同是在某连锁超市工作的张小莲表示工作十几年从来没有带薪休假过,“《劳动法》里有这样的规定,但是我们提都不敢提。”

  而国企的执行情况相对规范。在长沙某知名国企工作的工程师乐鹏告诉记者,他们带薪休假“没难度”。“我们每年都会休,只是在休假之前要把事情交接好,或者说重要岗位尽量不要连休。”任职于长沙高警局的孙鸿亮也表示,自己去年结婚,连着3天的婚嫁和5天的年休假,一连休了8天。“只要不和工作冲突,把时间岔开,再给领导报个备,一般都没问题。”

  在问及应休未休是否有补偿时,多数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表示自己获得了补偿款。长沙市消防支队消防员李宇告诉记者,自己参加工作3年了,每年都享受了带薪休假政策,但去年由于工作原因没有休满,“结果今年初就发了2000多块钱。”在湖南省邮政公司工作的王敏琳也表示,公司如果有人年休假没有休满,公司会有3倍补偿款。

  而多数中小企业职工则表示,自己根本不知道补偿款一事。“我们休假都是要扣工资的,更别说补偿款了。”隋意感叹道。

  制度执行缺乏强制性 “纸上福利”盼落实

  “带薪休假虽是一项法律制度,但因其缺乏硬性和强制性,执行力度并不够,这才导致现在也没办法落实到位。当一条法律变得可执行又可不执行时,那么企业由于自身的逐利性,就可能将它忽视。”夏赞才院长介绍说,《劳动法》中劳动者的许多基本权益在一些单位企业里都没有真正得到落实。因此要想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必须先落实《劳动法》。

  此外,带薪休假制度自身也存在“弹性”,如“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一条,为用人单位的含糊其辞提供了空间。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也就存在了“敢不放”、员工个人“不敢休”“不能修”的现象。夏赞才解释道,有些员工给领导提出了加班费或者带薪休假的要求,结果可能造成自己的失业。“企业随意解雇员工,劳动部门或工会等相关组织没有发挥相应作用,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就很难保障,更不用说带薪休假了。”

  如何才能使带薪年休假从“纸上福利”回归“大众权利”,人人都能到享受带薪休假的好处?

  首先政府应加强重视,加大带薪休假的执行力度。夏赞才表示,政府已经明确带薪休假制度,但由于“缺乏相应监督、检查、执行和处罚机制”,落实情况并不理想。“用人单位与员工地位不对等,今天把员工解雇了,明天还有一堆人排着队想进来,没有政府强制性的监察和处罚机制,很难落实带薪休假”。

  要想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就要加大劳动监察部门主动监督和追责力度,提高违法者的违法成本,严格追究不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用人单位的违法责任,以不断提高带薪休假的落实率。

  同时,发挥劳动者自己的组织——工会的作用。工会一方面要加强休假权益的宣传,增强企业员工带薪休假的意识,同时也要积极主动争取带薪休假权,在员工权益收到侵害时发挥作用,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夏赞才还指出要加强企业对社会的责任认识。对企业来讲善待员工、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保障员工公平发展是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方式之一。然而现实中由于员工和用人单位的地位不对等,企业常常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而剥夺员工的正当权利。依靠剥夺或压榨员工的正当权利来谋求发展是不合理也是错误的,维护企业和职工

  权益和谐统一、构建企业内部和谐劳资关系是每个企业不可推卸的任务。

  带薪休假的落实与员工个人价值认同有很大关系。带薪休假对于许多中小企业员工来说,实际上是“权益”和“饭碗”的选择。由于行业竞争压力大,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有些企业员工担心休假会对自己工作带来影响,宁要“饭碗”,放弃“权益”。落实带薪休假,员工自身也应加强权利意识,相信和利用法律制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链接:

  他们的“带薪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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